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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铜仁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活动社会赞助经费和学院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7-12-15  发布人:chxy  浏览量:

一、总则

本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铜仁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下简称学生会)自筹经费(主要形式为社会赞助),以及学院经费合理配套使用,为规范对其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经费来源

1、学生会自筹经费主要来源于外联部从商家那里取得的赞助金。并鼓励学生会其他部门积极为学生活动筹集资金。

(在和商家谈妥赞助事宜后必须签订协议,赞助金以协议书上的金额减去相应宣传等费用后金额为准。如确实无法签订协议,也必须让商家提供赞助金额证明。协议书和证明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备案。)

2、学院根据学生举办的活动所自筹的经费进行1:1的配套。

三、经费使用范围(必须有正规发票)

1、学生会成员因工作而支出的车费,以公交费,的士费发票为主。

2、学生会日常运作所花费的办公用品费。

3、学生会所举办或者承办的大型活动费用,如晚会、运动会等。

4、商家指定其提供的赞助金应用在某项活动上的花费。

5、不可预料的因学生联合会工作而花费的费用。

四、经费使用办法

1、赞助金取得后,当事人必须在两天内拿好协议书或相应证明到学生联合会账务管理员(刘慧)处入账,主席必须协助在同一时间作好登记入账。

2、学生会成员因为工作需要须提前预支费用,可到主席处凭借条借用经费,待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帐、报账手续。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3、报账前请经手人在报销单上列好费用清单,在报销单下面张贴好相应的发票。

4、报账必须有正规发票和相应的小票,且提供活动项目策划书一份。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纪律

1.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做到对报账人要公平,报账要公正,账目要公开。

2.对于在外联过程中逾期不入账的、虚报赞助金额等违纪现象,将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并不予参加学院奖学金评选。

3.对于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乱开发票等违纪现象将给予学生会内部警告以上处分,乃至开除学生联合会。

4.学生会经费使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5.涉及学生会相对大额经费使用和管理,必须由学生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最终汇总到学生发展科。

6.严禁外联人员以学生会名义为自己谋取私利。

7.外联签合约之前需将合约内容完整上报至主席团,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并由主席团(需2人在场)盖上学生会公章后,方可和商家签约。

六、其他

1.本制度仅针对第三条中所到的使用范围,其他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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