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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授予学位告知书
日期:2025-06-11 16:07:37  发布人:学位办  浏览量:

 建议不授予学位告知书(存根)

申请人姓名


学号


二级培养单位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是否毕/结业

□ 是(结业时间: 年 月 日)

□ 是(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 否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申请情况

分委员会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分委员会参会人数: 人

表决票数统计:建议授予学位( )票;建议不授予学位( )票

分委员会审查建议:建议不授予学位,依据及理由如下: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陈述和申辩须知

根据《铜仁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对不授予学位建议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分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人: 地址: 邮箱: )。逾期未提交陈述和申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不延长学位申请人最长学习年限,及研究生学籍管理对毕业、结业后可申请学位的年限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撕开线,骑缝加盖院(系)公章) 上联:院(系)留存

下联:申请人留存

建议不授予学位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


学号


二级培养单位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是否毕/结业

□ 是(结业时间: 年 月 日)

□ 是(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 否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申请情况

分委员会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分委员会参会人数: 人

表决票数统计:建议授予学位( )票;建议不授予学位( )票

分委员会审查建议:建议不授予学位,依据及理由如下: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陈述和申辩须知

根据《铜仁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对不授予学位建议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分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人: 地址: 邮箱: )。逾期未提交陈述和申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不延长学位申请人最长学习年限,及研究生学籍管理对毕业、结业后可申请学位的年限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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