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修改及学术成果认定情况审查表
申请人姓名 | | 学号 | |
二级培养单位 | | 学科/专业 | |
指导教师 | | 学位类型 | □硕士 □博士 |
答辩结果 | 答辩日期: 年 月 日 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 人 学位表决票数统计:通过( )票;不通过( )票 |
申请人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答辩委员会意见) |
(可另附页) 学位申请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含论文、专著、专利等) |
序号 | 成果名称 | 获得年月 (卷期号) | 成果出处 | 排名 | 成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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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达到所在学科/专业获得学位的学术/实践成果要求,且相关成果不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请阅读以上承诺内容,并抄写至横线处: 学位申请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
(对学位申请人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学术成果是否达到所在学科/专业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 指导教师(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 |
(对学位申请人学术成果是否达到所在学科/专业相关要求,作出审查决定) □通过 □不通过。理由: 分委员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
注:1. 此表适用于学位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
2. 学位申请人将此表填写完成后,连同学位论文送指导教师及分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在各批次分委员会规定的日期前,将此表及学位论文提交分委员会;审查不通过者,指导教师或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理由,及时告知学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