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制订此制度
一、生活困难、身体患病时必访。当党员同志生活上出现困难或身体患病时,前往探望,送去党的关怀。
二、有思想情绪必访。党员同志为琐碎的生活小事所左右,思想波动比较大,为防止出现异常,定期与党员个人开展拉家常式的访谈,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三、重大困难必访。 党员同志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重大困难时,应及时给予党员精神上的关怀与爱护,如有条件可以向上级党委申请对党员进行物质支援。
四、婚丧嫁娶必访,有病必探。党员有病住院,或较长时间修养的,院党委委员或支部委员要及时前往探望,以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