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党建经费的管理
(一)党建经费包括学校下达到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年度预算经费、各基层党组织在各类党建活动中获得的奖金和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等。
(二)党建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划拨到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经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党总支(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必须建立单独的账簿、专款专用。
(三)各党总支(党支部)应每半年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本年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四)党委组织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五)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管理的党建经费,严格按照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支出审批手续。
第二条 党建经费的使用
(一)使用党建经费应当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使用党建经费,一次性(单笔)500元以内(含500元)的日常党务工作支出可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决定, 500元以上的开支由支委会议研究决定(纪检委员必须参加)。
(二)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建设活动,主要作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组织活动的经费,其主要使用范围是:
1.党总支(党支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党建资料;
2.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3.党建材料制作、办公用品购买等日常党务工作开支;
4.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培训、专题教育活动等必要的支出;
5.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含学生党员);
6.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的表彰或奖励;
7.党总支(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包括参观红色基地、考察等学习)的交通费等必要的支出;
8.其他党的建设必要的开支。
(三)党建经费支出应提供符合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的规范有效的票据。
(四)二级学院党总支开支的票据由经手人和党总支书记签字后留存,机关党支部开支的票据由经手人、党支部和党总支书记签字后留存。
第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铜仁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院组通[2015]2号)文件同时废止,由铜仁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