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院政发〔2018〕41号)要求,现将我院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认真组织好班级的评选推荐工作。
1.各班推荐名额:
①重点推荐《2017—2018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名单》上的学生。不在名单上的学生,不算作农村建档立卡户。如果名单上学生有违纪行为的,班上写一份该生违纪情况说明报学生科,经审核同意后,也可以不推荐。
②除了名单上建档立卡户学生之外,每班原则上再推荐5名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特殊困难一般指: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③如班级特殊困难学生人数较多,可以班级评议小组的名义向学院提交增加名额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名额。
2.评选推荐程序如下: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开会初评→班级公示→报学生科。(注: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和非班干代表组成,非班干代表占评议小组人数不低于40%)
3.提交材料清单(部分见附件1—4):
①《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
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1份;
③《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④《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上的贫困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班级公示,评议小组全体签字);
⑦国家助学金评议推荐班级会议记录。
4.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联系人:3月28日17点前交到廖世佳老师处。
5.要求:①各班严格按照程序评议和推荐,对评议和推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认真沟通,争取达成共识。对于无法在班级处理意见,要及时报告学院分管领导。
②各班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时提交材料。
附件1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公示(模版).xls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表说明.doc
铜仁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docx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