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以及《铜仁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焊、气焊、氧割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保卫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人
施工事由及部位
用火、动电类型
维修( )改造( ) 新建( )其他( )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审查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
1. 动火、用电作业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2. 高风险作业需提供具体操作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如电工证、焊工证等)。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要按照消防作业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现场防火、灭火设施设备。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等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部门要求执行。
4. 作业完成后需做好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5. 此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与审批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