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铜仁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启航路238号
学校简介:铜仁学院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坐落在梵净山麓、锦江河畔。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建设高校、贵州省首批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也是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
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0年的明德学校,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20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约796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412人,(含研究生278人),教职工914人,其中博士238人、高级职称教师159人。学校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开设39个本科专业,拥有10个通过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和3个省级“金专”,以及4门国家一流课程和83门省级一流课程。学科建设方面,建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2个省级一流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学校注重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近三年横向项目经费超5200万元,并建有多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研究基地。国际化办学特色鲜明,与近90所国(境)外高校合作,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培养人才2000余人。学校思政工作成效显著,先后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铜仁学院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发展规划、学生资助、后勤保卫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本科专业所对口高职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本校2026年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条件
一、专升本招生对象为贵州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符合免试条件或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可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选择与我校对口的本科专业进行填报,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要求的,不得参加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文化考试准考证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章 专业考试
第八条 专业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25日,铜仁学院专业考试安排在校本部进行;专业考试资格审查、专业课参考书目录及详细考试安排将通过铜仁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www.gztrc.edu.cn/zswq/)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 在专业考试过程中,凡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后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遇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划线原则为:不分科类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规定,符合免文化课免专业课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所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符合免文化课需参加专业考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成绩结合我校免试计划实际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详细办法将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情况,及时在铜仁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竞赛获奖免试生:奖项范围以省教育厅认定为准,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所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专项计划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与普通计划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填报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和普通专升本计划的考生,所填报本科专业不一致的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专业考试,脱贫家庭毕业生志愿无效。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铜仁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ztrc.edu.cn/zswq/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微信小程序:铜仁学院本科招生信息平台
纪委(监察专员办)电话:0856-52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