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心理工作站、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为了更好地发挥心理工作者以及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通过考核不断检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集体和个人的工作成效,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效率,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履职,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应有贡献。现将本学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集体和个人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集体:全校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及心理健康部。
(二)个人:教师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心理教师、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全体人员;学生指各学院心理健康部全体人员、各班级心理委员、各寝室心理气象员以及校阳光心理服务队全体队员,毕业班除外。
二、考核内容
(一)集体: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修订版,见附件1)根据全校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对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和心理健康部进行考核。
(二)个人:各学院心理工作站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心理工作者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见附件2四个表)。
三、考核程序
(一)组织考核
1.集体: 各学院认真对照《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修订版)将相关材料于5月12日17:00前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材料报送情况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对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和心理健康部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个人:各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心理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及其实际工作情况给出考核意见,于5月12日17:00前将《铜仁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工作者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中心专兼职心理教师以及阳光心理服务队队员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其岗位职责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铜仁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工作者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4)纸质版并签字盖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以上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审核公示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心理工作站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考核意见,结合报送材料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并报学校领导审核后,并于5月17日17:00前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铜心苑”公众号以及相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结果运用
1.集体: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作为本学年“优秀心理工作站”“优秀心理健康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申报本年度示范点培育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作为下学年整改对象。
2.个人: 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作为本学年评优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继续留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部人员、心理委员以及心理气象员交由所在学院心理工作站自行处理(留任或更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中心兼职心理教师、阳光心理服务队干部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予以解聘、更换或除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以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完成本次考核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考核结果要求实事求是。
(三)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6320525
附件1: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修订版).doc
附件2:表1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相关人员工作考核表.doc表2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部相关人员工作考核表.doc表3
铜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人员工作考核表.doc表4
铜仁学院阳光心理服务队相关人员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3:
铜仁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工作者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心理工作站用).doc
附件4:
铜仁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工作者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用).doc
铜仁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