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贵州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及《铜仁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的规定。经学校领导批准,我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对2023年中央、省级教育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组长: 田 华
审计组员: 田鹏、黎丽曼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