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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9-04-03 00: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发改社会〔2019〕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各中央企业:

  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该文件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2019年3月28日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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