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对所有工作的领导权。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开展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全保密、风险防控等工作,把握本院发展方向,督促本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3.主持制定和审查党委各项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以及公文函电等。
4.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问题。
5.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院改革、发展、“三重一大”问题。
6.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有计划地对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7.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组织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和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统战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重要措施和办法。
2.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重点学科;组织开展各类学科、专业和学位点的评估;建设学科平台等。
3.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教学计划,制定并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负责院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等。
4.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科研计划;组织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培育和实现重大标志性成果等。
5.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院学术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实施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及考核等。
6.执行学校财务规定,做好院年度经费预算,将各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依法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院内资产管理和有效使用。
7.负责组织实施院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8.和院党委一起,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组织院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缺席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负责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纪律和考勤工作。
2.根据校党委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4.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5.指导学生党支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6.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招生、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和校学工部汇报。
9.完成校党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2.协助院长完成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一流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3.负责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编定组织工作,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选用。
4.协助院长抓好师资建设,做好教师进修、业务考核和人才引进,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师资调配工作,组织本院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名师的评定工作。
5.对全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及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与检查。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6.组织制定论文(设计)和其它实践教学计划,主持审定实践教学方案和文件,检查实践教学措施和效果。
7.负责组织全院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审阅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阅卷及考试质量分析。
8.协助院长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9.负责院三期教学检查的教学总结工作。
10.关心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配合院党委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长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科研科。具体负责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院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3.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学院科研工作拓宽渠道,提供服务,增强学校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的能力。
4.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做好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5.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健全完善科研工作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激发教师科研热情,促进科研力量聚集,全面提升学院学术影响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6.组织学院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7.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做好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8.组织教师、学生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动态管理。
1.全面负责和管理班级的日常事务。
2.负责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各班级学风建设、班风建设。
4. 组织召开班级例会,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5.全面掌握学生情况,包括家庭、思想、学习、心理等。
6.有针对性地安排与学生谈话,并做好记录;关心和帮助困难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学生。做好个别教育,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7.落实学生评优、资助、奖惩、交费、入伍、就业指导等工作。积极协助系部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帮助团组织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8.经常深入班级、宿舍,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做好反馈工作。
9.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联系,掌握学生学习情况。
10.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请假程序。
11.召开主题班会,特别关注学生身体及心理安全。
12.经常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1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的各种集体活动。
14.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党务科科科长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该科全面工作。
2.根据院党委的安排,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推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3.全面贯彻落实校、院党建安排,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4.协助党委书记制定党委党建工作计划,抓好计划落实,指导党支部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协助党委书记拟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协助宣传委员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6.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的安排下,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团总支、学生科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做好“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推荐、宣传,校园文化,诚信教育等工作。
7.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8.负责做好统战、宗教、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
9.做好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会议记录。
10.承接学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业务。
11.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协助完成学生日常管理,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每学期至少1-2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教育和引导学生坚持党的路线,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3.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和专题教育活动。
5.负责对评奖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材料的收集工作,了解和掌握学生困难情况,落实好对贫困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负责与学生的交心谈心工作。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谈话记录。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高度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好谈话记录。
10.指导所带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和社团活动。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党政班主任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该办全面工作。
2.负责与学校党委、行政的对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落实本院党委、行政的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本院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方案等文件的印制。
5.负责完成本院财务报销、后勤保障、经济审计工作。
6.负责学院接待工作。
7.督促本院各科室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
8.负责本院对外宣传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和提交。
10.负责本院综合目标考核工作。
11.负责本院保密工作。
10.做好党政联席会议、教师全体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议记录。
13.承接学校党政办、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财务处、机关党委、后勤管理处、发规处、国际交流处、图书馆、档案馆、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新建办、学报编辑部、校保密委办公室等部门业务。
14.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工会组是校工会基层组织,工会组长负责工会组工作。
2.组织本工会组会员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提交各种提案及合理化建议。
3.关心本工会组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身体等状况,对困难教职工、伤病教职工、孕产期女教职工等情况需及时了解和向院主要领导和校工会通报,及时慰问和救助。做到“四应知”:知道组员联系方式;知道组员家庭住址;知道组员家庭状况;知道组员生活状况。做到“五必报”:组员遇到天灾人祸时必上报;组员生病住院必上报;遇到组员及其亲人婚、丧大事时必上报;组员发生严重纠纷时必上报;组有重点困难户必上报。做到“六必访”:遇到职工思想上有什么解不开“疙瘩”时必访;遇到职工家庭生活中出现“红、白”事时必访;遇到职工因病因伤住院时必访;遇到职工夫妻、家庭或邻里之间产生矛盾时必访;遇到职工家庭因病、因天灾人祸造成生活暂时出现困难时必访;遇到职工子女上学、就业有困难时必访。
4.协助配合学校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组织本工会组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开展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活动。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开展纪律教育。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校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所在党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本级党组织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2.加强纪律监督。了解检查监督所在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3.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主动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
4.发挥严肃执纪作用。自觉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参加校纪委组织的纪检工作业务培训;对党支部违规和党员违纪问题协助调查;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对发现的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积极完成校党委、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1.教师党支部书记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支部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上好党课。
4.负责支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5.负责党支部党建工作。
6.负责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
7.负责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
8.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9.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工作情况。
10.负责支部党员年终评议和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1.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教师应不断对本学科进行研究和学习,了解学科前沿。
2.认真研究和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研究本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3.应推荐选用或编写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及教参。
4.负责制定本门课程的授课计划,制订教学方案,确定教学进度,并于开课前按规定送交教研室。
5.课前要认真备课,完成讲稿、教案、课件等准备工作。
6.精心组织和认真讲好每一堂课,注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语言清晰、条理清楚。
7.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及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8.教书又育人,管教又管学,教育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做学生良师益友。
9.组织本门课程的考核工作,针对本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10.实习指导教师要负责做好实习准备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具体的指导,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掌握实习经费的使用,切实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及时报销,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1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按照校、院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1.教务科科长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该科全面工作。
2.撰写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3.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实施本院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本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4.负责传达教务处布置工作并推进实施;负责本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本院其他科室的工作。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6.负责本院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本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
7.负责本院教材的征订工作;组织本院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
8.负责本院本科教学各环节教学质量的保障、检查与评估。
9.负责本院实践教学工作。
10.负责本院考风建设。
11.承接学校教务处、质评中心、实验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业务。
12.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教研室主任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
2.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相应的发展规划。
3.分年度和学期制定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4.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5.负责本教研室的“三期”检查工作,检查教师的课程设计、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6.负责组织本教研室老师进行备课、试讲、听课和评课。
7.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成长工作,通过以“传帮带”“拜师”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8.负责本教研室考试试题的审查工作。
9.加强对教研室教师的师德教育,注意培养教师间的相互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互通情况、取长补短的意识和精神,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使教研室成为良好的教学集体。
10.注意教学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逐步建立本教研室教学资料库。
11.认真完成学校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科研科科长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科研科全面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政策,负责起草本院科技工作的文件及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本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检查和验收。
4.负责各级各类论文论著及科技成果的登记、统计、审查、鉴定、报奖及科研成果汇编;组织各级教科研各类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
5.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科技服务合同文本的审核、登记、统计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宏观管理。
6.负责组织院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组织与协调院内外学术团体活动、科普活动等。
7.负责科研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与保存;协调本院有关部门做好呈报上级的科研统计工作;负责全院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
8.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9.负责讲座的管理工作:审核、备案、总结等。。
10.做好职称评审中成果审核工作。
11.承接学校科研处、研究生院等部门业务。
12.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社会服务科科长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该科全面工作。
2.制定本院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细则和实施方案。
3.制定本院社会服务管理费的使用办法。
4.负责本院教师社会服务积分的审核及归档工作。
5.负责本院社会服务合作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积极推进本院与地方政府、企业、行业的合作,充分利用科研、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7.组织安排本院教师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探究“引水灌田”模式的实效性,推动本院学生与地方政府、企业的联动,为促进就业提供便利。
8.为上级部门提供与地方政府、企业、行业合作决策咨询,对本院与地方政府、企业、行业合作情况进行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并提交社会服务工作质量报告。
9.建立和完善本院社会服务档案,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各类横向项目(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检查和验收。
11.承接学校社会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室等部门业务。
12.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系主任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该系全面工作。
2.协助学院制定本专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系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3.审核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认真落实各项教学和教改任务,定期听课、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5.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学文件精神,开展集体备课,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和对课程的意见。
6.为学生队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讨会、讲座沙龙活动。
7.组织安排实施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工作。
8.负责在思政系教师范围内落实文件传达、通知下发、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党团活动、社会服务等业务。
9.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部主任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该部全面工作。
2.负责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贯彻国家大政方针、形势政策等思政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3.负责学校安排的思政检查相关工作,并且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省思政检查工作网。
4.负责完成学校安排的思政课教师各种培训工作。
5.负责师范认证(或其他认证)思政课资料收集与归档。
6.负责对思政课的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监控和管理。
7.负责组织召开思政课教研活动,制定、执行思政课教研室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
8.负责思政课教研室教学、科研团队的建设。
9.负责安排思政课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构建合理的教学团队。
10.负责思政课教材、参考书、多媒体课件等资料的选定、检查和评估。
11.负责思政课各个教学环节原始材料的保存与管理。
12.负责在思政部教师范围内落实文件传达、通知下发、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党团活动、社会服务等业务。
13.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在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院党委统战工作。
2.自觉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贯彻落实相关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掌握和熟悉院党委统一战线成员的基本情况,保持与他们的密切联系,积极为统战成员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统战成员的服务工作。
4.围绕学校及院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统战成员对学校及院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完成院党委和校党委统战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1.团总支书记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团总支全面工作。
2.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团总支的全面工作。
3.负责制定团总支工作计划和总结。
4.主持召开本院团总支会议,传达上级团委的决议,研究和部署本院团总支的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对本院团员和青年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
6.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加强团组织的建设,加负责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各班团支部的管理与指导。
8.负责团员培训、团员、青年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团组织和团员的考核、评优工作。
10.协助院党委做好学生入党教育和团组织推优工作。
11.承接校团委等部门的业务。
12.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
1.负责拟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2.负责拟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校及党课教育,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5.加强与院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6.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7.完成院党委及校党委宣传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1.学生党支部书记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支部全面工作。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协助院行政加强学生管理。
3.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和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积极进步、全面发展。
4.组织学生党员参与院、年级(班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院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6.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学生发展科科长在院领导领导下,负责该科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本院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3.加强学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室、寝室阵地建设。
4.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班主任(辅导员)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等会议研究学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校院两级学生工作会议精神。
5.负责组织本院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素质拓展活动。
6.负责本院学生评优评奖、学生惩处、学生突发事件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申报、评定、发放工作。
8.负责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及发票审签工作。
9.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应征入伍、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10.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普查、建档、教育工作。
11.负责学生的干部队伍、思政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12.负责制定(修订)、完善院级学生管理制定和规定。
13.承接学校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业务。加强科室间协作。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开好“三会一课”。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党委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统筹各支部做好党员信息库相关工作。
4.负责科级干部及非编制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6.负责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7.负责拟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8.院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