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一、严格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
(一)坚持严格思政治课教师准入制度
1.思想政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为中共党员。
2.选聘工作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有信仰的人讲信仰,保证师德高尚的人讲思政课。
3.规范遴选条件和程序,将政治立场坚定、为学为人表现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充实到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
(二)新进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主要来源
1.通过人才引进政策,从高校引进优秀人才。
2.通过考核选拔,从其他学校调入。
3.新进思想政治课教师均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相关学科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
4.从入口上保证学校思想政治教师的质量关。
5.无论何种渠道进入,考核时都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业务关。
二、实行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在教师队伍中起到带头作用,对不合格的老师及时予以清除。
1.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按相关要求从严处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及时调离思政课教师岗位。
3.对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按上级规定要求将其退出思政课教师岗位。
4.对于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直接清除出教师队伍。
通过思想政治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保证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铜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2月26日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各教学环节的关键部分。管理好课堂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有极其重要的 意义。为规范课堂教学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教学方面
教师要组织课堂教学,讲好每一节课。总的要求是:
1、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实行启发式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阐明本课的深度、广度、重点、难点,做到概念清楚,条理分明,重点突出,表达生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既注重基本知识的传授,又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智力的开发,上课时应携带教案。具体说,课堂讲授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讲课有热情、有感染力、精神饱满,能吸引学生注意力。 一堂课要解决一堂课的问题,使学生明确本堂课在本门课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目的明确、思路清楚。做到循序渐进,层次分明,合乎逻辑,基本概念和结论明确,提出问题,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把学生带到深入探讨问题的境界,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3、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做到主次分明,详略适当。既要有较大的信息量,又要富于启发性,防止面面俱到。重点和难点应该讲深讲透。
4、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语言精练、生动、准确,切忌平铺直叙,枯燥乏味。
5、善于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其他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多媒体、模型、图表和实物的作用。加强直观教学和形象化教学,以增强学生感性知识,易于理解讲授内容。
6、板书简洁、清晰、规范。
7、不断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试验,包括精选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等。
8、重视教书育人。结合课程内容,渗透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师对学生既要关心热爱,又要严格要求,对学生有高度责任感,关心学生成长,鼓励学生进步,主动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9) 教师上课应着白大衣,注意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第一次课要做自我介绍。
9、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尤其是使用多媒体技术授课的教师),确保充足的课堂教学准备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时应说“上课”,下课时应说“下课”。课堂上关闭通信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
10、任课教师一般不得调课。因故必需调课、停课或代课者,须提前三天到教务科填写申请单,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学生学习方面
1、学生必须提前进人教室,并依次坐好,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故迟到或特殊情况需早退时,必须经教师同意,方可出入教室。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或将师生叫离教室。
2、学生进入教室、实验室应注意衣着整洁,必须按教室(实验室)着装要求进入教室(实验室)。
3、学生应该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环节,按照教学计划上好每一节课。上课要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努力提高听课效率。
4、上课时应保持室内肃静,不得谈笑或进行与本课无关的活动,不准吸烟或吃零食,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5、学生对课堂教学如有意见时,在不便向教师直接反映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地向教务科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6、学生要轮流值日,负责课前擦黑板,帮助教师取送演示仪器、教学器材等。课间出入教室要有秩序,要先出后进。上课前后不得在教学楼内拥挤、喧闹,不得擅自闯入教室干扰课堂教学的进行。
7、为了更好地接受课堂上的讲授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地进行预习、复习、完成作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3.1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教育教学过程管理,高标准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 控,健全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铜 仁学院“金课”“银课”评估与管理办法》(院政发〔2019〕7号)《铜仁学院本 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院政发(2019)18号)及《铜仁学院2022-2023学 年第二学期“金课”“银课”校级评估实施方案》(院质评发(2022)3号) 文件,对照四类课程评价标准、“水课"负面清单,本学期我院将开展课程 评估专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4月1日—— 6月 30 日
二、评估方式及标准
随堂听课、学生访谈、教学资料查阅。
三、督导评估专家
组 长:汪漻
副组长:张新昌 赖全
组 员:洪再环 陈开敏 冉光仙 李芬 刘坤新
四、评估对象
(一)申报“金课”“银课”课程;
(二)职称申报课程;
(三)其他课程评估
五、实施方案
(一) “金课”“银课”课程评估
“金课”“银课”课程根据开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组,第一组和第二组督导专家7人 (分组情况及专家名单见附件)。评估包含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二)职称申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
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需选择一门本人承担的课程提前1—2学期进行申报,学院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分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每组由多位督导专家轮流推门听课。
(三)其他课程评估
每学期各督导专家推门听课以“七性课堂”教学标准为纲,深入到教学大纲、教案、课堂教学、作业、试卷等,对教学态度不端正、照本宣科、教学内容陈旧、只教书不育人等疑似“水课”进行重点跟踪和评估,经2次及以上的督导专家组与同行专家集中听课,并充分论证后,符合“水课” 负面清单的,可认定为“水课”。
(五)评估方式
1.督导评估
(1)听课评价包含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每次听评课后第一时间将课堂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反馈给被听评课老师。
(3)每门课程/教师被评估的次数不低于3 次,每月至少评估1次;若一门课程以一课多师形式(含多位教师面向一个或多个专业)进行申报的,每位教师均须参与课程评估,接受评估专家随机听评课。
(4)原则上每次听课各督导组督导专家需全部参与,特殊情况参加人数不能低于督导组人员的三分之二。
(5)听课周次、听课节次严格保密,不能提前告知相关课程教师,否则评分无效。
(6)遵循回避制,申报“金课”“银课”课程的同行专家不能参与本院“金课”“银课”课程评估工作,可参与其它课程听课工作。
2.同行评估
(1)以院为单位成立同行评价专家组。院领导班子带队,与同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2人以上听课小组。职称申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同行评价专家需含院领导(对下一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所有教师进行听课),并组织同行专家组对申报课程或教师进行评估。
(2)每次听评课后第一时间将课堂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反馈给被听评课老师,开展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3)职称申报课程的被评估次数不低于3次,每月至少评估1次,结合课程教学材料(教案、讲义、幻灯片等)评分。
3.学生评教
(1)质评中心对各班教学信息员进行培训,让其认识并熟悉“七性” 课堂标准,并由各班教学信息员在班级宣传“七性”课堂的含义。
(2)教务科通过“教务系统”获取学生评教结果。
(3)参与评价学生数不低于相应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课周次、听课节次严格保密,不能提前告知相关课堂教师,否则评分无效。
五、其它
(一)各专业要充分认识到课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本专业教师认真 做好准备,并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及院教务科的要求,积极 配合学院做好本学期的课程评估工作。
(二)以团队建设的课程,其团队成员在评估结束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 支撑材料方能认定其对该课程的贡献。
(三)各专业加强治理“水课”,要求所有任课教师严格教学纪律,加强课堂管理;加强教学检查与管理,对学校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教师上课、课堂管理异常情况进行督查;把学生评教低、督导专家打分低、同行评教低的教师纳入教研室日常教研活动的主体,通过教研室活动 督促和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管理水平。
(三)授课教师因其它事由需调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请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督导专家或向学院教务科报备。如因申请教师调整上课时间地点未及时 通知督导专家的,后果自负。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评估分组一览表
组别 | 教师 | 听课专家 | 类别 |
第一组 |
刘坤新 | 汪漻(组长)、张新昌、赖全、洪再环、李芬、冉光仙、陈开敏 | 金课、银课 |
第二组 | 张新昌、符长喜、陈伟华、刘坤新 | 汪漻(组长)、赖全、洪再环、李芬、冉光仙、陈开敏 | 本学期的职称申报 |
第三组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兼职教师 | 由教研室自行组织安排听课 | 除了职称申报,金银课申报的其他教师 |
附件2
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课”评估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
课程 |
教师 | 督导 评分 | 同行 评分 | 学生 评分 |
综合分 | 评估 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督导、同行、学生评分为实际评分乘以对应权重后的所得分。
2.权重得分和综合分结果保留小数两位,均分结果按四舍五入计。
附件3
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督导专家(同行专家)
评价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 课程 | 课程负责人 | 评价均分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哲学与
备注:1.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均分结果按四舍五入
附件4:
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学院(教学部)对教师教学业绩的评价
被评教师: 课程: 日期: | ||
评价要素 | 权重积分 | 评价记分 |
教学工作量 | 4分 | 4,3,2,1,0 |
教学、科研成果奖 | 4分 | 4,3,2,1,0 |
校级以上表彰 | 4分 | 4,3,2,1,0 |
论文、论著、专利等 | 4分 | 4,3,2,1,0 |
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支援农村教学工作、指导的学生获奖等 | 4分 | 4,3,2,1,0 |
(二)领导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课程: 日期: | ||
评价要素 | 权重积分 | 评价记分 |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4分 | 4,3,2,1,0 |
治学严谨,认真负责 | 4分 | 4,3,2,1,0 |
内容科学系统,具有深度广度 | 4分 | 4,3,2,1,0 |
勇于教改,卓有实效 | 4分 | 4,3,2,1,0 |
教学有方,教会学习 | 4分 | 4,3,2,1,0 |
(三)同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课程: 日期: | ||
评价要素 | 权重积分 | 评价记分 |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 4分 | 4,3,2,1,0 |
内容科学,系统严密 | 4分 | 4,3,2,1,0 |
知识更新,深广适度 | 4分 | 4,3,2,1,0 |
结合科研教学,勇于教改教研 | 4分 | 4,3,2,1,0 |
教学有方,引导创造 | 4分 | 4,3,2,1,0 |
(四)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课程: 日期: | ||
评 价 要 素 | 权重积分 | 评价记分 |
为人师表,认真负责 | 4分 | 4,3,2,1,0 |
知识渊博,关爱学生 | 4分 | 4,3,2,1,0 |
潜心钻研,严谨笃学 | 4分 | 4,3,2,1,0 |
因材施教,深广适度 | 4分 | 4,3,2,1,0 |
概念准确,条理清楚 | 4分 | 4,3,2,1,0 |
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 4分 | 4,3,2,1,0 |
联系实际,学练结合 | 4分 | 4,3,2,1,0 |
教学得法,深入浅出 | 4分 | 4,3,2,1,0 |
师生交流,指导学习 | 4分 | 4,3,2,1,0 |
培养能力,学有所获 | 4分 | 4,3,2,1,0 |
总评得分: 分 (盖单位公章)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3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放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旨在进一步增强思政课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和岗位吸引力,激励思政课教师爱岗敬业,积极投身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铜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在岗在册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具体名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
第三条 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按照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设立。
第四条 发放原则:
1.优绩优酬原则。坚持多劳多得、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杜绝平均主义,充分发挥岗位津贴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
2.公开公平原则。坚持依据、程序和信息公开,对岗位津
贴发放范围、发放具体金额,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第五条 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按照实际上课工作量发放,每学期末由学院统计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 思政课教师除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需要重点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师德考核,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要求,严格施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按照“八个相统一”要求,课程讲授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情况;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及教学督导评价等三方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3. 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情况。
第七条 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依据铜仁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相应取消其本年度岗位津贴;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停发岗位津贴;被评为水课的教师停发岗位津贴;因故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者,不予发放岗位津贴;年末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予发放考核津贴。
第八条 思政课教师除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还须积极参加针对思政课教师开展的教学工作会议、培训及相关集体活动,并服从有关工作安排。如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无故缺旷,每次从实发考核津贴中扣减200元;因私请假每次扣减50元,因婚、丧、病(有医院疾病证明)请假除外。
第九条 本细则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十条 未详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学校授权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12.20
为深入推进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宣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贵州省《关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学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规律,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切实将马克思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矢志不渝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
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
1.教师资格: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1.学历:铜仁学院思政课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位:铜仁学院思政课教师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新进思政课教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职称:铜仁学院思政课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4.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达100%。
(二)政治思想要求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新进思政课教师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对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4.认真研究和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和教学理论知识,懂得并掌握教育教学规律。
2.具备一定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从事教师工作的相关知识,如美育知识、伦理道德知识、计算机知识等。
(四)能力要求
1.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如教学设计能力、授课能力、板书能力、普通话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等。
2.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五)身体素质的要求: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三、开课前准备
(一)教师上课前,须先了解所教班级的教学计划,明确所任课程的性质;
(二)按规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加以钻研和学习,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三)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新教师,须院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材教法等教学理论课程,掌握教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
三、备课
(一)教师备课的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得离开既定教学大纲和的教材备课,更不能擅自改用其它教学大纲和教材。
(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在课前准备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和课件。
(三)新进教师(含引进、调来)的教师以及教师讲授新开课程,应由教研室组织试讲听课,方可上课。
四、授课
(一)教师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感悟和体会,也可以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
(二)教师讲课必须携带教材、教学设计、课件(或讲稿),按规定内容进行讲课。
(三)教学过程中,要坚持铜仁学院“七性”课堂教学标准,内容要少而精,主要讲授重点和难点。讲究授课艺术,鼓励启发式教学,努力克服满堂灌的现象。
(四)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根据课程的内容和性质、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维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阔思路,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五)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让学生在讨论课上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肯定学生正确的意见,特别要支持那些有创新的见解。对学生不正确的思想和观点,要明确指出,进行正确引导和批评教育,以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教师上课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七)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教师应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努力做到既要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进度,又要确保教学质量。
五、布置与批阅作业
(一)各门课程均应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内或课外作业,并要求学生按时上交。
(二)学生做好的作业,教师要及时、认真进行批改。
(三)学生作业完成的情况应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作业成绩应占平时成绩一定的比例。
(四)有关作业布置与批阅的具体要求,按铜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作业布置与批阅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
(一)考核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即:通过考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及掌握知识等方面的成绩和不足,增加自尊和自信,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同时,教师本人要通过考试检查教学效果,研究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二)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按教学大纲规定的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确定考试或考查课程及出制试卷。
(三)教师要按学校的要求进行命题、监考、阅卷、登分,考试后,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自我评价教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教师命题的要求,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应侧重于检查学生对知识的综合理解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不能过于单一、死板;题量及试题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切合学生实际水平,不能过难或过浅,不能出偏题。
(五)教师监考时,要严格考场纪律,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考务管理规定。
(六)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学质量,凡条件具备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以教研室为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题库。
七、教书育人
教师要树立并不断强化教书育人意识。既要给学生传授知识,又要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具体要求是:
(一)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组织纪律、治学态度等方面做到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在各教学环节中,要严格要求、热情指导、耐心细致,培养优良学风;
(三)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帮助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四)经常了解学生情况,及时了解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八、教学研究与社会工作
(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研究活动,如集体备课、说课、相互听课与评议、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各类教学比赛及外出学习调研等。
(二)教师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
(三)教师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劳动。
九、教学纪律与其它要求
(一)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必须按时上、下课。教师上课时,不得抽烟、吃东西、打电话、闲聊、串岗、接待客人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二)凡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一经开设,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增减课时,不得随意找人代课。教师因故需停课、调课、找人代课,须事先向教务科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按照有关程序执行。
(三)教师要服从教研室分配工作,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必须接受和承担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附则
(一)课堂教学指导原则
第1条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第2条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体罚、侮辱学生的言行。
第4条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中,应当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事教学工作。
(二)教师任课资格
第5条 教师任课必须思政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第6条 教研室应为每位新引进的教师配备指导教师,新进教师必须经过指导教师指导合格后才能从事课堂教学工作。
第7条 由于特殊教学工作,需要外聘教师的,外聘教师必须符合思政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三)教学文件规范
第8条 教师开课前应该准备好应有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课程表、教案、课件或讲稿等。学期结束后教师应把试卷审批表、双向细目表、考试(考查)试卷(A、B)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含电子版)、批阅后的试卷、试卷分析表、达成度评价报告、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含学生平时考核登记)及装订好的试卷等准时交到教研室。
第9条 应做到开设的每门课程都有教学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课按教育部要求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编写大纲。
第10条 课程授课计划由该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编写,授课计划应参照该课程教学计划所列课时数来编写,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认可后使用。
第11条 教师应于每学期开课前认真核对课程表,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班级、教室、课程种类准确无误,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12条 教师进行实践性教学应有实践教学的授课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情况记录等教学文件。
第13条 教材必须按规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第14条 教师的教案应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生实际进行编写,教案编写应工整、规范、条理清楚,便于使用。教案可以手写也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打印稿。老教师教案应及时更新,以保证能吸收新知识、新理论,从而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手写教案应使用学校印制的正规备课本书写,不得使用其他纸张书写。教师应认真填写教案首页,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板书设计等。
(四)课堂教学
第15条 教师应组织好教学,积极引进学习通、微信、QQ等新技术、新平台辅助教学,通过点名、抽查、学生干部汇报等方式掌握学生到课情况,维持正常上课秩序。
第16条 教师应加强普通话训练,提高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应达到有关规定。使用普通话教学。
第17条 教师上课前必须充分备课,熟悉课堂讲授内容,上课过程中应当按照铜仁学院“七性”课堂标准授课,并注意学生的接受情况,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第18条 凡需使用智慧教室的教师必须在授课前,履行相关程序,学会操作智慧教师设备,熟练掌握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19条 教师应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学校(或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对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成就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20条 教师因故需要调课的,必须报院教务科履行调课手续,不得擅自私下调课。
第21条 各教研室主任应根据课程特点以及学生掌握情况灵活安排辅导。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采用报告会、网上答疑、电子邮件、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辅导学生。
(五)考核
第22条 教师课堂教学过程中应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考核,根据学生作业情况、参加讨论的情况、回答老师提问等平时表现为学生评定平时成绩。
第23条 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闭卷、开卷、写论文、综合大型作业、口试等。
第24条 考核完毕后,各教研室应及时组织教师阅卷,教师阅卷时应严格依照答案标准评分。学生试卷应交院教学秘书妥善保管。
(六)奖惩
第25条 教师课堂教学过程中不认真负责,造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关于教学事故处理的暂行规定》处理。
第26条 外聘教师或兼职教师在课堂教学工作中如有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构成一般教学事故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构成严重教学事故的,解除聘任,以后不再聘为我院外聘或兼职教师。
第27条 教师不接受安排或者没有按要求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如上课、编写大纲、备课、出卷、监考、改卷、指导学生活动等,情节轻微的,在部门内提出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构成教学事故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28条 经院教学质量评定小组检查确认教师教案陈旧,不及时吸收新知识、新成果的,教研室责令教师及时改正并提出批评。
第29条 教师课堂教学过程中不熟悉教学内容,照本宣科的,由部门提出批评。如因不熟悉教学内容导致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强烈的,经教学质量评定小组认定后,可适当减少其课时量,并责令改正。
第30条 教师制定的授课计划和教案严重脱离教学大纲的,教研室主任应责令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重新编制授课计划或者重新备课。
第31条 教师上课过程中对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要求不严,导致课堂秩序较混乱、上课效果较差的,由部门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32条 教师不按教学计划的安排布置、批阅作业或辅导的,情节一般的,由院里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教学事故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33条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学生反映好的,经院教学质量评定小组确认,给予表扬,可适当增加其课时量,年终优先评奖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