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举办第七期心理委员培训班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将在近期对全校各班心理委员开展业务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日期、时间 |
地点 |
学院 |
内容以及培训方式 |
培训教师 |
备注 |
3月22—24日
中午12:40—13:40 |
22 |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
农规、经管、艺术 |
心理委员日常工作方法 |
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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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材化、大健康、大数据 |
24 |
国际、教育、人文、马克思 |
3月27—31日
中午12:40—13:40 |
27 |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团体辅导室 |
大数据、艺术 |
心理委员个人成长与工作技能 |
夏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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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人文、材化 |
29 |
经管、农规 |
30 |
国际、教育、大健康、马克思 |
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心理委员积极参加。
2、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听课,积极参与、体验,并做好笔记。
3、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由本院心理辅导员同意并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4、提前10分钟到场,本次培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对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规定学时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