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措施,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扩大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希望科研人员准确把握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规定,遵守科研诚信,提升规矩意识、红线意识,确保合理合规开展科研工作。
案例1 违规列支劳务费套取科研经费
迟某某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批准号71731003)经费,情节较重,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迟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撤销迟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环境下的微观信用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批准号7173100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迟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8日),给予迟某某通报批评。(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2362.htm)
案例2 买卖实验数据滥用项目资金套取科研经费
内蒙古某大学魏某某存在买卖实验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问题,还以购买生物试剂名义报销购买数据的费用、制定违规的内部经费管理规定、违规支配使用他人项目资金,此外,将问题数据和论文列入相关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宫某某对相关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和编造研究过程的客观结果以及滥用项目资金问题负相应责任,对不按规定履行科学基金项目研究职责、将相关问题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负责。安某某对相关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和编造研究过程的客观结果以及滥用项目资金问题负相应责任,对将相关问题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或申请书负责。张某对相关论文存在买卖数据和编造研究过程的客观结果以及滥用项目资金问题负相应责任,对不按规定履行基金项目研究职责、违反基金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负责。付某某作为多个项目报销公司发票的经办人,对相关项目滥用资金的客观结果负相应责任,并对相关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和编造研究过程的客观结果负相应责任,对将相关问题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书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撤销魏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RNA测序和iTRAQ标记定量蛋白组等系统生物学技术探讨蒙药乳腺-I号治疗乳腺增生病的作用机制”(批准号81460655)和“蒙药苏格木勒-3汤调控内质网应激/缝隙连接蛋白抗癫痫作用及其机制研究”(批准号81660675),追回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永久取消魏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给予魏某某通报批评。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六项,第四十六条,撤销宫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RNA-Seq和iTRAQ技术的蒙药苏格木勒-3汤治疗‘乌那德格额布秦’病机制研究”(批准号8166083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宫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9年3月25日),给予宫某某通报批评。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六条,撤销安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tau蛋白’和‘AGEs/RAGE/ROS信号轴’探讨蒙药三味豆蔻汤防治AD的作用及机制”(批准号81660720),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安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9年3月25日),给予安某某通报批评。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六项,撤销张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蒙药乳腺-Ⅰ号治疗实验动物乳腺增生症的作用靶点及分子机制研究”(批准号81373573)和“蒙药乳腺-I号通过CRYAB蛋白调节内质网应激通路治疗实验动物乳腺增生症机制研究”(批准号81873313),追回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张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给予张某通报批评。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取消付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给予付某某通报批评。(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4739.htm)
案例3 虚开发票报销套现骗取科研经费
海南某大学承担的“国际旅游岛海岸带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课题编号2012BAC18B04)和“海南南药抗骨质疏松作用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课题编号2011CB512010)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虚假票据列支费用,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超范围开支经费等。
决定责成该校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审核;追回已验收课题违规开支资金;对该校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课题负责人2016-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和参与资格。(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16/201605/t20160509_125490.html)
案例4 违规列支转拨经费套取科研经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某研究所承担的“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3BAD16B01)和参与的“区域特产资源生态高值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2BAD36B02)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未分别单独核算,违反规定转拨经费,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
决定责成该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对该单位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16/201605/t20160509_125490.html)
案例5 利用关联公司外协转拨套取科研经费
原浙江某研究院院长陈某某,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在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时,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并将课题经费200万元和870.73万元分别转入关联公司。
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财产计人民币20万元。(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W0/index.html?pageId=5ebf7be44c4a64f2549d6c6c6d83b0ca&s7=%EF%BC%882013%EF%BC%89%E6%B5%99%E6%9D%AD%E5%88%91%E5%88%9D%E5%AD%97%E7%AC%AC36%E5%8F%B7)
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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