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党委书记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全保密等工作,把握本院发展方向,督促本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主持制定和审查党委各项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以及公文函电等。
三、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持或支持院长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共同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等重大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工作制度,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组织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及时查处违纪党员。
八、负责和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和监督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九、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十、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院办、科研科,具体负责人事、财务、后勤国资、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
三、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抓好财务、国资管理工作。依照学校财务制度,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拓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本学院工作的支持。
六、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稳定、保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七、负责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八、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党委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缺席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负责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校党委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三、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四、指导学生党支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五、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活动。
六、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招生、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科研科。具体负责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
二、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院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三、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学院科研工作拓宽渠道,提供服务,增强学校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的能力。
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做好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五、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健全完善科研工作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激发教师科研热情,促进科研力量聚集,全面提升学院学术影响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六、组织学院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七、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做好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八、组织教师、学生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动态管理。
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做好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二、组织制订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学院教学工作相关管理文件。
三、组织系主任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负责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组织教学督导组成员开展教学督查,维护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五、组织制定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专业开展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各个环节执行情况,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六、督促教研室优化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
七、组织开展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抓好全院教学质量的提升,组织各系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督促教学方法、手段、内容的改进与改革。
八、抓好学院考试工作,作好检查、督促和巡视。
九、协助书记、院长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教师调课的审批。督促检查学生考勤执行情况。
分管社会服务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社会服务科。具体负责社会服务发展与规划、项目立项与实施。
二、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坚持校政企协调发展,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三、对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四、指导制定社会服务管理制度。
五、指导制定社会服务工作规划。
六、整合院内、院外资源争取社会服务项目。
七、指导并监督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规范使用。
八、监督、审核教育学院教师社会服务积分的认定;指导教师社会服务的评优评先推选工作。
九、对上级社会服务有关文件和政策的解读文件、通知的传达,并对相关要求加以落实。
十、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开好“三会一课”。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三、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党委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统筹各支部做好党员信息库相关工作。
四、负责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院党员大会的会务、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上交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六、负责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七、负责拟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完成党委及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其它
工作任务。
宣传委员职责
一、负责拟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二、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校及党课教育,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四、加强与院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五、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六、完成院党委及校党委宣传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一、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主任。
二、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督促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五、完成院党委及校纪委检查室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青年保卫委员职责
一、密切联系青年党员、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
三、支持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四、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保卫相关具体工作。
五、完成院党委和校党委学工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统战委员职责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院党委统战工作。
二、自觉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贯彻落实相关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掌握和熟悉院党委统一战线成员的基本情况,保持与他们的密切联系,积极为统战成员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统战成员的服务工作。
四、围绕学校及院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统战成员对学校及院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完成院党委和校党委统战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团工会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教育学院党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是校党委下属分党委。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院重要事项。支持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建设。
四、领导院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及教育管理工作。
五、领导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教育学院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是教育学院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是引领教职工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进步的坚强核心,由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构成。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三至五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和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安排党员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教育学院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是教育学院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是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坚强核心,由教育学院全体学生党员构成。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三至五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协助院行政加强学生管理。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和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积极进步、全面发展。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院、年级(班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院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务科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院党委党建、组织、宣传、思政、意识形态工作。
二、组织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督促指导支部开展相关活动。
三、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师生中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
五、做好干部考察、任用等工作。
六、制定党员培训计划,抓好党员培训工作的质量。
七、负责党委会的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
九、建设和做好标杆党委的相关工作,并长期保持引领作用。
十、维护和管理好学习强国app、铜仁组工(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平台。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总支工作职责
一、根据校团委、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每学期团总支工作计划;召开团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团内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讨论、布置团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等的执行情况。
二、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院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明确分工;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做好团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工作;
五、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团组织的情况统计工作;负责院团费的收缴。
六、加强团纪教育,检查团纪执行情况,做好团内奖惩工作。
七、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管理好学生团体,做好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八、组织学生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帮困助学活动等。
九、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关心团员青年的政治权益,向学院及时反映团员青年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十、关心团员青年心理健康,协同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
十一、完成校团委和院领导布置的其他相关任务。
工会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做好女教职工的保护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会小组建设,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
三、贯彻落实校教代会决议,发动本组教职工参与校、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负责组织本工会小组的活动,并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工会开展的活动。
五、传达校工会安排的工作,收集并积极反映本小组职工的建议与意见。
六、做好工会工作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氛围,构建和谐环境
七、注意了解并及时反馈本小组职工中出现的临时困难或生病住院等情况,协助院工会做好职工的权益维护、福利等工作,关心职工,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做到“四应知”、“五必报”、“六必访”。
(一)四应知:知道组员联系方式;知道组员家庭住址;知道组员家庭状况;知道组员生活状况。
(二)五必报:组员遇到天灾人祸时必上报;组员生病住院必上报;遇到组员及其亲人婚、丧大事时必上报;组员发生严重纠纷时必上报;组有重点困难户必上报。
(三)六必访:遇到职工思想上有什么解不开“疙瘩”时必访;遇到职工家庭生活中出现“红、白”事时必访;遇到职工因病因伤住院时必访;遇到职工夫妻、家庭或邻里之间产生矛盾时必访;遇到职工家庭因病、因天灾人祸造成生活暂时出现困难时必访;遇到职工子女上学、就业有困难时必访。
*行政机构职责
党政办公室职责
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是我院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承担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沟通、信访接待、机要保密、综合统计、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做好党政联席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及专题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编印会议纪要,督促、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各科、教学系、中心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三、处理院日常事务,组织、协调院党委、行政的重大活动,开展对外联络,接待重要来宾;安排院领导会议、出行、接待等日常事务。
四、草拟院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重要文件和院领导重要讲话。
五、做好综合性文件的草拟、收发、传递、呈批、清退、归档工作。指导院内各科、教学系、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回复及院内外、上下级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院国安、综治维稳及保密的相关日常工作。
七、做好院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负责院各类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
八、加强院内、外宣传,特别是院网页的管理、维护、更新发布等工作和qq工作群的管理。
九、严格院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院各内设机构和科研机构印章的审核和刻制;
十、做好院办公室的分配调整、办公设备和耗材的统一采购管理使用和办公环境的净化美化。
十一、牵头做好教师分类管理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绩效分配工作。
十二、牵头做好院经费预算、管理和开支使用工作。做好院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工作。做好年度党政办工作经费预算和经费的管理及开支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院会议的考勤,做好教职工请假、进修等的手续办理和教师职称申报的相关工作。
十四、牵头做好院党务、院务公开的统筹协调工作。
十五、主动对接并组织完成学校党政办、宣传部、纪委监察室、人事处、后勤处及其他部门安排的与办公室有关的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职责
教育学院教务科是我院实施教学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院的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工作会等会议,并负责认真组织落实会议决定。
三、制定并实施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分解教学任务,制订全院学期教学实施计划。
四、编排全院总课表、教师课表等,统一全院调课、停课等教学调度,组织进行三期教学检查及相关工作。
五、制(修)订、完善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收集、检查教学日志,定期召开教学信息员会议,及时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建立教学实习、实践基地,统一安排管理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的教学实习、见习。
八、组织开展好学生三级试讲验收、教师听课评课、学生评课及相关消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九、合理安排教室的使用,随时掌握教室的基本情况,加强教室多媒体及其它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对教室及设备的维修、调整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相关工作,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休学、复学、留级、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和原始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做好在院在籍学生人数、学籍信息的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及毕业、学位各项数据的分析、总结;做好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登记等工作,保障学生顺利毕业。
十二、加强考试管理,统一负责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考试的检查和作弊学生的认定及处理。做好学生的缓考、补考、重修等相关工作。
十三、做好学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等的宣传动员工作及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教师及时完成试卷命题、评阅、装订和学生成绩的录入工作。
十五、负责教学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良好氛围的营造。
十六、负责年度教学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的管理、开支和使用。
十七、负责教学方面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牵头做好院年度教学考核相关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工作和各类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工作。
十八、做好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和教学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九、主动对接并组织完成校教务处等处室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研科职责
教育学院科研科是我院组织、管理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院科研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科研政策及相关科研规定,制定我院科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总结,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课题的申报、立项证书的存档工作,及时检查、跟踪已立项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
四、做好我院教师已发表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相关科研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立档保管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及转化、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并管理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撰写、检测以及答辩等一系列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工作。
六、做好我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收集、整理、鉴定、审核和立档保管工作。
七、组织、协调、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并负责协助和指导各系(教研室)学术活动的开展。
八、积极动员并组织我院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组织出国(境)留学宣讲会,保持与出国(境)外交流学生的联系,协助班主任做好国际交流学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学成归来的学生进行留学情况汇报并报备给校国际交流处。
九、负责院科研统计工作。牵头做好院年度科研考核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工作、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分配工作。
十、负责学科建设、科研机构(平台)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与校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召开并落实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及相关日常事务。
十二、根据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科研立项课题的经费预算审核工作以及科研经费使用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年度科研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的管理和开支使用工作。
十三、制定并实施院科研人才培养计划,以及科研团队的组建和打造。
十四、负责科研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良好氛围的营造。
十五、主动对接并组织完成校科研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等处室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服务科职责
教育学院社会服务科是我院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交流与合作,实施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全院人力、科学研究、文化艺术、设备及场所等多方资源 ,积极推进院、地合作,服务地方教育事业,推进学校及我院转型发展。
二、贯彻执行学校社会服务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并实施我院社会服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有关社会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三、负责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团队的搭建、培养、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学分认定工作。
六、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及时开展指导,提出改进建议、措施等。
七、建立社会服务工作档案,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八、负责社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良好氛围的营造。
九、协助科研科推进横向项目争取、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工作、各类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工作。
十、配合教师教育中心开展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年度社会服务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的管理和开支使用。
十二、主动对接并组织完成校社会服务中心、规划处、科研处等处室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发展科职责
教育学院学生发展科是我院加强学生管理、保障促进学生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班主任(辅导员)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等会议,定期研究学生工作并负责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学校及院学生工作部署,制订并实施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总结。
三、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学生考核奖惩、促进学生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做好招生、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五、提议各班班主任人选,制定班主任工作规范,做好班主任岗前培训与经验交流,加强班主任管理并做好班主任年度考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负责学风建设和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做好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贫困生认定及困难学生补助、其他形式资助以及学生医疗报销的审定工作。
八、负责管理学生档案,配合院教务科、科研科提出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以及休学、退学、转学、处分的处理意见,办理学生休、转、退、复学手续等。
九、负责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负责学生学年综合量化成绩的考核认定。
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及学院的管理,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和任命,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二、与团总支配合,组织筹备开展大型学生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及学生的联谊、交流活动等。
十三、配合保卫、宿管、医务等后勤部门,做好教学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学生活动设备、服装、道具等的购置和统一管理使用。
十四、配合院关工委,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工作、各类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工作。
十五、严格按照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推动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工作及相关学生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良好氛围的营造。
十七、做好学生人数、班级学生数和学生出勤情况、获奖情况等相关统计,建立学生工作档案,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八、负责做好年度学生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的管理和开支使用工作。
十九、主动对接并组织完成校学生处、学工部等处室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学系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院党委、行政的各项规定、决定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制定系年度工作计划;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规划、方案并安排实施。
三、负责管理、指导教研室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组织编写、审核课程教学大纲,并对大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教研室检查教师上课准备及完成情况,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
四、组织教研室征订教材,制订开课计划,布置审核期末考试出卷评阅、落实毕业论文选题、指导、答辩、评分等各个环节工作;组织新教师上课和教师新开课的试讲工作,期中组织同行听课和评议活动。
五、组织教研室做好系教师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等工作。
六、加强系及教研室数据统计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组织好系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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