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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日期:2017-12-14 00: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院政发〔2017〕259号

                                       

 

关于印发《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学院、部门:

《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经学校第13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铜仁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铜仁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13份

附件

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财务决算是如实反映学校财务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为加强财务决算管理,全面、系统和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学校财务的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财务决算是编制下年度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

第四条  财务决算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财经法规,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

第五条  财务决算要切实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六条  财务决算对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经费提供单位的要求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第七条  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

第八条  财务决算报表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第九条  财务决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财务决算的范围

第十条  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所有收支均属于财务决算范围。

第十一条  反映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发展规模的基础数字资料。包括学校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会计人员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状况;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

第三章  财务决算的内容

第十二条  财务决算一般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表及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  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收支决算表、基本数字表、固定资产情况表、机构人员情况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等。

第十四条  财务决算文字说明,依据所有报表数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写出详细分析说明,一般可以包括:

(一) 学校基本情况。

(二)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经济事项的说明。

(三) 资金收支情况分析说明。

(四) 经济制度建立、完善、实施情况说明。

(五) 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措施。

(六) 下年度主要财务工作的目标任务。

第四章  财务决算的编报

第十五条  财务决算在年终,根据财政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制工作要求,在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办理年终结帐的基础上,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提供财务决算所需资料。

第十七条  财务决算必须按照上级主管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规定的格式、内容填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出。

第十八条  财务决算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和说明充分。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决算报表的有关数据。

第十九条  财务决算表间关系必须相互衔接,不同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决算报表,应当加具封面,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决算年度、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报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报送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主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务决算报表按财务档案管理的要求,定期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第五章  财务决算的审计与审批

第二十二条  财务处在决算期间,相应的财务数据应接受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报告应呈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并提交学校两代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财务决算应上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调整。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财务决算报表应按规定报送学校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根据学校要求财务决算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院政发〔2017〕259号关于印发《铜仁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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