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铜仁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学院
2018年3月16日
铜仁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13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8届本省户籍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并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家庭中的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原则和标准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经市教育局复审合格报市人社局核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三、申请程序
(一)初审
1.3月19日至3月2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18年度)》(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及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证明材料(附件2)。
2.3月26日至3月30日,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逐一核实申报证明材料及申请表上的各项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公示三个工作日。
3.4月2日至4月6日,各学院将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年度)》(附件3,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连同其它申报材料(申请表上的序号需与明细表首列中的序号一致,且按照序号进行摆放。每位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则按照以下顺序摆放: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学籍证明、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证明材料。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送招就处审核。
4.4月9日至4月13日,招就处会同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对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上报核准
4月16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4月23日报市人社局核准。
(三)拨付资金
市人社局核准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资金核拨。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后,6月1日前,资助管理中心足额汇付到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银行卡号为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报的卡号)。
(四)发放备案
学校将经银行盖章确认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包括申请补贴人员姓名、个人账号、发放金额、发放时间、联系方式等)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领导机构
组 长:侯长林
副组长:罗红芳
成 员:杨 艳 石建成 张 钱 王继红 蒲天银
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统筹协调组
责任部门:招就处
负责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接。
(二)资格审查组
责任部门:各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三)资金发放组
责任部门:计财处、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管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资金。
(四)纪检监察组
责任部门:监察室
负责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纪律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是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将有关精神及申报办法及时告知每位应届毕业生,使他们了解申报条件及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享尽享。对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要及时指导申报人员完备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格审查及公示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一对一开展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就业困难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三)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与发放监督电话:0856-5221721(监察室)
六、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5)。
附件:
1.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18年度)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3.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年度)
4.2018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页面末尾直接下载附件)
附件1
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018年度)
学校(院系): 学号: 序号:
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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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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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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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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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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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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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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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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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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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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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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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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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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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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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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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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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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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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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
同意上报。
盖章
2018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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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2018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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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2018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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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本省户籍: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人社部门或乡镇(社区、街道)出具的零就业家庭的证明材料以及关系证明(如户口册复印件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低保的证明材料以及关系证明(如户口册复印件等)。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的证明材料为:贷款合同、回执单、学校收据(备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资助中心证明等之一。
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残疾证》,父母残疾的需有相关的关系证明(如户口册复印件)等。
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户籍证明,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⑥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证明材料为:县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材料。
外省户籍:
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低保相关证明以及关系证明(如户口册复印件)等。
⑧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贷款合同、回执单、学校收据(备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资助中心证明等之一。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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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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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学院(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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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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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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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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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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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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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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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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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类型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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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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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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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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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附件1、附件3序号要一致(附件1中的序号与附件3首列中的序号须一致)。
2.就业困难类型填写就业困难类型序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⑥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⑧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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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一、3月26日前,学生填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求职创业补贴证明材料(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用中国银行卡,且必须是本人的账号,不能借用他人账号或多人合用一个账号)、学籍证明。
二、3月30日前,各学院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4月6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迭次摆放交招就处汇总。
每位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学籍证明(进入学信网,导出本人学籍信息表或将学籍信息页面截图打印到A4纸上。为节约纸张,可将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到A4纸的正面,学籍证明复印到该纸的反面)、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材料有多页,请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或对页面进行压缩后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各学院送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申请明细表(附件3,含excel格式电子版)、公示名单(含word格式电子文档)、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申请明细表第一列的序号摆放)。
四、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学籍证明和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学籍证明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与原件相同”字样,加盖公章。明细表中的就业困难类型根据本人实际,选择一项即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明细表需发送excel电子文档、公示名单需同时发送word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发送至2290882696@qq.com邮箱。
联系电话:1860856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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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