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的前身为1981年铜仁教育学院音乐专科,2002年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音乐学专业本科,2008年音乐学专业开始独立招收本科,现已连续招收11届。近年来,专业主动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发展黔东本土音乐,形成了依托地方民族音乐助力乡村振兴的人才培养特色。
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博士5人,硕博比61.11%,教授5人(三级教授1人),高级职称比61.11%。
近3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10余项;近四年学生考取研究生11名,初次就业率平均值达90%以上,学生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毕业5年及以上校友职业发展追踪数据表明,本专业81.2%以上的校友成为区域内教师教育行业的骨干教师,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专业代码:130202
所属学科:音乐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党和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适应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及贵州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铜仁,面向贵州乡村教育振兴战略需求,扎根黔东,服务贵州,培养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积极的从教意愿、深厚的艺术素养和一定的科学精神,具有扎实的音乐学专业知识、熟练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初步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初级中学音乐教学、班级管理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教学工作,学生毕业五年左右预期成为所在区域的教学骨干。
毕业生在未来五年预期达成以下目标:
目标1 求真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扎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的情怀,依法执教,立志做“四有”好老师。
目标2 博艺致用: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音乐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能力,把握中学音乐教育基本规律,能创设学习环境,具备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教育教学的能力。
目标3 尽美育人:具有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尊重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利用音乐学科特点组织实施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育人活动;运用音乐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指导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成为有较强班级管理和音乐活动组织指导能力的音乐教师。
目标4 创艺善思: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根据音乐教育改革动态,运用音乐思想分析解决音乐教学问题,熟练运用沟通合作技能与方法开展音乐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四年专业学习,毕业时应具有教师职业素养,履行教师职业规范,具有从教意愿,理解音乐和公共教育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初步具备运用教育理论和音乐知识及专业技能分析和解决音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获取音乐教育相关信息的能力;具备音乐技能展示、讲评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初步管理班级的能力。毕业时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一)践行师德
1.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文艺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能够正确陈述师德规范的内涵、要求与价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践行师德经历,能够分析和判断教育教学活动中师德失范行为,并作出正确的解决对策;立志服务基础教育的理想信念,做有道德情操、有追求高雅艺术的审美意识、有扎实学识和专业技能、有仁爱之心的音乐教师。
1.1[师德认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理解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立德树人内容。
1.2[师德体验]营造践行师德的环境,结合音乐情感及价值观目标,通过榜样学习、主题活动等创新师德养成的路径、形式和方法,增强师德体验。
1.3[师德实践]履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在音乐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将师德认识内化为师德认同,转化为师德行为,能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相关道德失范问题,立志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教育情怀
具有扎根基层、服务贵州基础教育的从教意愿,认同中学音乐教育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勤勉的教学态度,以及良好的艺术素养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立志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1[职业认同]热爱音乐教育事业,认同中学音乐教师的工作意义和专业性,理解音乐教育工作的意义和美育价值。
2.2[情怀养成]通过参与式课程学习、示范性榜样熏陶、教育教学案例分析、主题性教育活动等养成途径和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教师观,具有扎根基层的从教意愿,创造条件帮助学生自主发展。
2.3 [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能在教育实践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与班主任工作职责,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尊重中学生的权益和独立人格,因材施教,积极创设综合育人环境,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二)学会教学
3.学科素养
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的基本技能及分析、鉴赏音乐的基本方法;了解音乐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能整合相关学科知识并运用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中。
3.1[理论基础]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音乐感知能力、分析能力、创作能力以及鉴赏能力。
3.2[专业技能]掌握演唱、演奏等专业技能,具有即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与指挥、小型乐队编配等能力。
3.3[知识整合]了解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进行有效融合,使其能够正确地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
4.教学能力
理解中学音乐课程标准的内涵和要点,在音乐教学实践中,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知识和现代信息教育技术;有效地以学生为中心进行音乐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教学研究能力。
4.1[认知能力]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音乐学习的认知特点,具有融合教育意识,初步构建音乐学科教学知识体系。
4.2[熟悉课标]应用音乐学科专业知识,能根据中学生的知识水 平、学习经验、兴趣特点,理解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及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逻辑结构和体系结构,初步掌握重难点教学策略,促进音乐课堂教学环节的实施。
4.3[教学技能]掌握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的形式与策略,具有初步创设教学情境的意识,具备教师口语、板书设计、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学评价、学业评价、应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等教学技能,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方法设计教学过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的教学意识。
4.4[教学研究]能够在项目课程、见习、实习、研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中获得教学体验,掌握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结合中学音乐教学的特点开展初步的教学研究。
(三)学会育人
5.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级管理实践中,积极组织并参与学生的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等活动,获得班级管理的实践经验。
5.1[育德意识]树立德育为先理念,能够根据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把握中学德育目标、原理、内容与方法,能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
5.2[班级管理]掌握班级管理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基于教育教学和中学生成长生活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熟悉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在教育实践中协助或承担班主任工作,获得班级建设、班级活动、学生指导、家校沟通、社会实践等体验。
6.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中学阶段音乐学科育人价值,能结合音乐学科的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音乐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参与组织学校各类主题教育与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6.1[育人理念]认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育人价值,了解课程育人的方法与策略,挖掘课程思想政治教学资源,理解中学阶段音乐学科在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创造发展、文化传承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育人价值,能结合音乐学科专业知识进行育人活动。
6.2[实践育人]了解学校文化和音乐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与方法,参与组织学校各类主题教育与社团活动,获得审美体验、育人体验,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四)学会发展
7.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及音乐课程教学改革发展动态,学会制定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有效地进行自我审视与自我批判,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提升。
7.1[职业规划]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动态,初步具备通过课程学习、专家讲座和学术交流等途径寻求专业发展的思想;顺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能制定合理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规划。
7.2[自我反思]具有教育反思的意识与习惯,初步掌握反思方法与技巧,能够对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收集信息、自我诊断,形成改进策略,进行有效地自我审视与批判,总结经验与教训,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8.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与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等活动,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8.1[共同学习]理解学习共同体、团队合作对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课堂教学、第二课堂、专业实践、教育实践及劳动实践中能积极参与小组合作学习,获得合作体验。
8.2[沟通技能]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掌握语言与文字表达、交流沟通、信息获取和处理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够通过表达、倾听等沟通技巧与同事、同行、学生家、长等进行有效沟通
表1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的矩阵图
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 | 目标 1 | 目标 2 | 目标 3 | 目标 4 |
师德规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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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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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素养 |
| √ | √ | √ |
教学能力 |
| √ | √ | √ |
班级指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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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育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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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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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沟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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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专业的毕业要求根据中学音乐教师专业标准,学生经过4年的学习与实践,通过《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达成师德认知,通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学教学见习、第二课堂等课程养成教育情怀,在教育实习中践行师德;通过《视唱练耳》《基本乐理》《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课程具备学科素养,通过《音乐教学论》《中学音乐教材讲授》等课程掌握教学能力,在试讲验收、教育实习等活动中学会教学;通过《班级管理》《中学生心理辅导》等课程具备班级指导能力,形成综合育人的技能,在教育实习、第二课堂中学会育人;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学会反 思,通过《写作与沟通》等课程形成沟通合作能力,在毕业论文、第二课堂中学会发展,从而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和教育情怀,系统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具备在初级中学从事音乐学科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原理、工作规则与基本方法,实现中学音乐学科教学和育人活动的统一,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技能,形成终身学习和自主发展意识,体现国家对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要求。
四、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分要求:总学分162,其中通识教育平台及专业教育平台最低修满150分,自主学习平台和项目课程平台最低修满12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曲式作品分析、音乐教学论、中学音乐教材讲授。
六、课程与学分结构
本专业总学时为2712,总学分为162。其中,必修课总学分为127,占比78%;选修课总学分为35,占比22%。理论课总学分为77,占比48%;实践课总学分为85,占比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