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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6-01-15 10:58:50  发布人:  浏览量: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2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有效加强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征信权益,现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国家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且借款学生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金额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二、政策要点说明

(一)政策适用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产生并延续至2026年3月31日的逾期信息符合政策要求。2026年1月以后首次发生的逾期信息,不符合政策要求。

(二)政策适用逾期金额。逾期金额以征信报告中单笔合同的“逾期金额”作为判断依据。政策有效期内,逾期金额小于等于10000元的每月逾期信息在偿清逾期金额后将不予展示,如部分月份的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即使偿清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月份的逾期信息仍将继续展示。如未在政策有效期内足额偿清所有逾期金额的,逾期金额仍将继续展示。

(三)政策实施方式。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实施,无需借款学生、金融机构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统一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记录将不再展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四)征信报告更新时间。对于符合政策要求,并于征信报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对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金额,征信报告将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逾期信息。

(五)信用修复结果查询。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APP等官方平台查询本人征信报告,确认符合政策的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信用修复后,征信报告中“还款状态”将展示为“正常”,“逾期金额”将展示为“0”。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公众号、QQ群、微信群、热线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和学生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将利民政策宣传贯彻到位。对认为逾期信息错误、要求更正的借款学生,指导其联系国开行贵州省分行热线(0851-88651493)进行核实处理。

(二)进一步做好反电信诈骗工作。多渠道、全方位提醒借款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任何以政策名义向借款学生收费消除逾期记录、索要验证码和个人信息的都属诈骗行为。

附件:《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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