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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4 10:23:56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学生;

3、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系统里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有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本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卡号面复印件(在复印件下面写上姓名、卡号)1份;

(4)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校期间有几笔贷款就提供几份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见附件1),如已还清贷款的提供贷款结清证明。

2、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系统里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并有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附件2 )规定的“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的学生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补报的学生提供的材料同上,如无法登录全国征兵网,则向当地武装部通过提交个人信息在全国征兵网管理后台申请补报名校验码,进入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表格后打印提交。

、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8138室)。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56-5592670或18932068629。

2、接收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

2、《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


铜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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