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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的通知
日期:2017-06-1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组织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贷款续贷
      1、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2、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
有贷款意向的学生须于6月2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填写至少50字的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由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如果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审核后退回,请学生及时查看,以免影响续贷。
     二、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贵州省内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首贷和续贷)不用出具资格认定证明,外省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请与生源地联系,确定是否需要开具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如需开具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的(有具体格式要求的请提供格式)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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