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铜仁市教育局、铜仁市财政局、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7〕177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铜仁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铜仁市兜底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㈠兜底资助政策
根据《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实施方案》(铜党办发〔2017〕17号)规定,在我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的铜仁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均可向学生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 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 上学年已经申请并获得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资助的学生,只需要填写的《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其在读情况后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即可。
- 首次申请的学生(含新生),则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表》(需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其在读状态);
⑵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
⑶县级扶贫部门颁发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
⑷学生资助卡(按所在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提供其指定银行卡号)或家庭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兜底资助:
⑴不热爱祖国,不热爱中国共产党,不热爱家乡的;
⑵不遵纪守法,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⑶不懂得感恩,不尊敬师长的;
⑷退学,休学期间,辍学,当年留级的;
⑸在各学段首次申请兜底资助前已经脱贫的(县级有能力解决的除外);
⑹不勤俭节约,恣意挥霍,铺张浪费的;
5、请各学院在9月20日前将学生填写的《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表》收齐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㈡加强宣传,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得到兜底资助
各学院一定要要求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利用班会课、班级活动等机会,认真宣讲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政策,确保兜底资助对象按时申报,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凡是我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按时提交兜底资助申请,甚至没有享受到兜底资助的,将进行责任追查。
铜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
编辑 刘晓琴 审核 石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