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及2017年秋季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测评和评定的对象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测评和评定的依据
(一)德智体综合量化按照《铜仁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办法(试行)》进行测评。
(二)专业奖学金按照《铜仁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定。
三、评定等级和条件
(一)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条件
1.评定等级:原则设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各等级人数占班级应评人数的比例为:一等6%;二等14%;三等55%;四等25%。
2.评定条件:
(1)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10%,一学期无补考或重修、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2)二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30%,一学期无补考或重修、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3)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80%,一学期补考或重修不超过一科,未受纪律处分。
(4)四等奖学金在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后按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名次和比例评定。
一学期补考或重修达四门课程(含考查课)和受记过处分的学生不享受专业奖学金。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学年不享受专业奖学金。
(二)非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条件
1.评定等级:原则设为一等、二等、三等。各等级人数占班级应评人数的比例为:一等4%;二等6%;三等10%。
2.评定条件:
(1)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5%,一学期无补考或重修、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2)二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20%,一学期无补考或重修、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3)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测评成绩列全班前30%,一学期补考科目或重修不超过一科,未受纪律处分。
四、测评和评定的要求
(一)各班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表现,算出每个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根据量化成绩名次,按专业奖学金等级规定(不能突破等级规定),师范类评定出一、二、三、四等奖学金,非师范类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学金。并按成绩名次填写在《学生德智体量化成绩、专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附件1)上。
(二)所有学生都需填写测评量化成绩及排名,需将测评量化成绩按实际成绩名次汇总,专业奖学金按有关等级评定要求执行,受纪律处分学生不能参加一、二、三等奖学金评比。
(三)各学院填写好《铜仁学院专业奖学金发放表》(附件2)后,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院公章。
(四)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量化测评、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结果必须在班级公示两天、学院公示三天。
(五)2017级专升本学生、因其他原因本学期复学的学生不能评定专业奖学金,2017—2018学年留级学生这一学年不享受专业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一)附件1、附件3(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二)附件2交电子版。
(三)学院专业奖学金公示材料纸质版一份。
所有材料于9月20日前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 294949009@qq.com邮箱。
附件1:学生德智体量化成绩、专业奖学金等级统计表.xls
附件2:学生德智体量化成绩、专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xls
附件3:专业奖学金发放表.doc
铜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铜仁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8月25日
编辑 刘晓琴 审核 石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