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乌江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学习会议,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张敬忠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张敬忠同志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副院长郑刚同志传达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王红兵同志传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第一批伟大精神;周源泉同志传达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和兜底情形,讲政治监督放在首位,聚焦突出问题,体现鲜明导向,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进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同志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的第一批伟大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彰显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全体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要继续成功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乌江学院 周源泉/文图 邓崇权/审)

学习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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