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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4-17 00:00:00  发布人:trxyjwc  浏览量:1262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黔教办201748) 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的原则。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

4本期获得立项的优秀训练项目,经遴选后可入驻铜仁学院大学科技由大学科技园在原有项目经费基础上,另行给予优惠政策进行孵化。

二、申报条件

1.2015级、2016级在校本科生。

2.已到期,但尚未结项的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不得指导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此条件由各学院审核把关。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时间:从4月17日起。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

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名指导教师同期只能负责一个项目的指导工作。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1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项目负责人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附件1),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再提交所在学院进行选拔和初审。

2.各学院将审定后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份)及“项目信息”(附件2)签字盖章,核对两表信息后按顺序排好于54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冉耀宗老师,同时将“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9818060@qq.com。

3.学校于5月4——6日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

4.学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书于5月9日报送教育厅。

四、资助项目额度

省教育厅根据立项情况予以经费资助,学校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的文件要求,落实相关经费。

五、项目管理

1.由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变更

3.入选者须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接受校、院二级检查和管理

六、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验收的项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认定学分。

3.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附件1: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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