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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 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1 00:00:00  浏览量:1151

各高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近期将对研究期限到期的项目开展结题,现就做好本年度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19年立项以来(含2019年),应结题和逾期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 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自筹项目、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思想项目(思政课)、思 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科研培育类项目(仅限民办高校).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 项目结题事宜分别由贵州省共青团省委、中国一东盟教育交流 周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内容

  (一)项目结题验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二)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 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可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 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三)项目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 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 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 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 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验收申请人操作流程

1.验收申请人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  //rwsb.conjure.net.cn/ ),"资料下载"  下载《验收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 门公章后,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操作参见附件5).系统开放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至6月9,逾期不再受理验收申请。

2.上传系统的材料须包括《验收申请书》、结题成果印证 材料。其中,《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学校财 务部门专用公章、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需加盖校党委公章。 此两页材料以图片形式(支持 jpg,jpeg,png格式)上传系统;  结题成果印证材料须汇编成册(一个文档),以PDF格式文档 上传系统成果页。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操作流程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审核申请 验收的项目,审核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学校意识形态审查 意见、结题成果等,将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至省教育厅。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清查核准本校2019年立项项目 情况(附件2,完善2020年、2021年科研项目相关信息(附 3、附件4),三个附件均需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于2022 6月18日下午5点前反馈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电子邮箱:  gzsjytkjc@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 学校名称+联系人电话; 报送内容必须包括: 附件可编辑电子版+附件加盖公章PDF版)

3.省教育厅科技处根据各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的情况和结题清单,拟定具体评审方案和结题标准,组织开展本年度结题工作。

4.省教育厅办理项目结题一年一次。2019年、2020年未 结题项目进入最后清理期,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 目将作撤项处理,资助经费将由所在高校收回,统筹用于省教育厅其他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资助工作。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 项目;被撤项的高校,连续三年对应减少各类项目申报数量、 资助经费。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5.因省教育厅处室职能调整,自2022年起,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本次结题工作以高校为单位集中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及电话咨询。相关未 尽事宜,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与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附件5:贵州省人文社科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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