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工作;
3.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
4.负责学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的调研及方案制定工作;
5.负责拟定全院人才规划方案,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各级各类人才的培训、进修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及考勤管理;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9.负责全院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聘任等组织工作;
10.负责做好全院教师资格的认定、办证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负责上报干部人事统计报表;
13.负责人事文书材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14.开展学院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为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决策提供服务;
15.负责临时工的审批、合同签订及其工资核发工作;
16.负责承办教师“三十年教龄”的上报审批工作;
17.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