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有序推进,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拟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及成绩录入
毕业班期末考试(含本学期重修考试)
1、统计并安排完成期末考试出题工作,在5月11日前完成试卷审查及试卷印制。
2、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5月17日(含)前必须完成成绩录入。
二、毕业论文
5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检测工作;5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论文成绩录入工作。
三、学杂费结算工作
5月12日前,督促学生结清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应在规定期内结清所有费用,逾期的,该批次不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工作
5月12日前,完成自主学习学分的认定工作。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5月28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同时报送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到教务处教务科(报送模板请教务联络群下载)。
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同时报学位资格初审名单到教务处教务科(报送模板在教务联络群下载)。
6月5日前,学校召开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
6月6日,报送2018届学士学位授予终审名单(报送模板在教务联络群下载)。
六、学历注册与证书办理
6月11日前,教务处完成201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
6月12日至6月15日,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
七、证书发放
6月16日上午9点至12点,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到教务处(行政楼8239办公室)领取本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