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高校及省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结果的通知》(黔语发〔2019〕4号),全省范围内第一批需认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达标学校34所,通过验收,有26所学校顺利通过达标创建(70分及以上)。我校顺利通过此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验收。
自去年省语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4号)以来,特别是去年6月份贵州省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会召开后,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安排下,教务处具体负责此项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积极组织人文学院和国际学院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切实提高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也为此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今后我院师生应以此次达标验收为新的起点,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不断提升语言文化素养,营造更加良好的校园文化,提高我校的文化育人水平,同时,也为下一步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打好基础。
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第一批省直学校达标创建结果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