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专业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把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结合,严格管理与人格感化结合,加强学生合作精神、团队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的本科生培养教育模式。
二、导师的聘任
(一)导师的任职条件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的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原则上应担任学生导师。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应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师德师风,深厚的学术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术风气。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素质的提高。具体职责主要有:
1.健康关怀
(1)关心学生思想进步,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学生困惑,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使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2)关心学生日常生活,指导并帮助学生做好所在寝室的文明寝室建设。
2.学业指导
(1)大学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学生涯规划。
(2)专业修习指导。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归属意识,在学生选择专业领域、专业方向时给予引导,在学生专业学习、项目课程实施、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等过程中给予指导。
(3)学习方式、方法指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订有效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科研引导
(1)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学生学习期间,指导学生在普刊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成功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作为评选优秀导师的条件之一。
(2)引领学生进入学科实验室和学科团队,让学生了解本学科领域研究内容、学科发展情况,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为学生科研能力训练提供机会和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对需要特殊培养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工作建议,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
(三)导师的选聘
1.本科生导师制从学生入校开始实行。
2.各学院按每个导师每届可指导学生不超过7人的比例进行导师选聘。
3.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四年。各学院可采取教师自荐、专家推荐、教研室推荐、学院指定等方式拟定导师名册,经学院审核备案后在新生报到时进行公布。导师名册应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及学术成果等信息。导师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先由导师和学生互选,在此基础上,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数量均衡、合理搭配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学院在选配工作结束后将导师名册及选配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如因特殊原因在聘期内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导师所在学院安排其它教师接任导师。对于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导师,学院应及时进行撤换。
三、导师的工作方式
导师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性格倾向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导师工作计划,可采取座谈、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
1.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每两周与被指导的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
2.导师选定受指导学生后,必须按学年拟定培养和指导计划,详细拟定指导内容,并将计划书交学院教务科存档,以便检查导师培养和指导效果。
3.导师应建立工作档案,学期结束要将工作档案交学院教务科存档,以便备查。
4.导师指导结束,应写出培养和指导总结。
5.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学生情况,交流学生管理经验和方法,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四、导师的工作考核
1.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本科生导师的考核由各学院负责,考核细则由学院制定。考核方法可采用导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指导效果。学校在教学质量检查中将此作为检查项目。
2.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依据。各学院应完善本科生导师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本科生导师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学校对考核合格的本科生导师计入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于指导有留学生的导师工作量按指导普通学生工作量的1.5倍计算,具体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如果辅导员和班主任兼任本科生导师的,如学院已对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进行教学工作量化,则不再重复计算导师制工作量。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
2.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科研训练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3.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六、组织领导和管理
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工部(处)、人事处、团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成员。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各学院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导师的岗位审查、调剂,配合学院开展导师上岗培训,汇总全校配备、考核结果,组织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和管理协调等工作。
3.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为成员,负责本院导师的遴选、聘任、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抓好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落实。
七、实施导师制的相关保障
1.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导师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提出推进导师制工作的要求。各学院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导师制工作专题会议。
2.积极鼓励导师开展导师制专题科研活动,设立导师制课题研究专项基金,纳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统一管理。
3.学院导师制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导师参加社会实践、校外学习考察,积极吸取借鉴校外优秀经验,提升导师工作水平,打造具有学院特色品牌的导师制工作模式。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以前有关本科生导师制的文件作废。
附表1
铜仁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 院
|
|
专业
|
|
最高学历
|
|
毕业学校、时间
|
|
高教教龄
|
|
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民族
|
|
兴趣爱好
|
|
QQ
|
|
研究方向及特长:
|
导师经历:
|
近三年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
课程名称
|
授课班级
|
人 数
|
学生类型
|
授课质量
|
|
|
|
|
|
近三年承担科研、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及获奖情况
|
|
指导意向(学生类型、专业及人数):
|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注:本表需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