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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管理细则
日期:2025-03-28 11:19:14  发布人:  浏览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虚拟演播室运行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服务教学实践、科研创新及社会需求依据《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运行管理方案》(铜院政发2024〕2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的日常管理、设备使用、安全维护、成果转化及考核评估等活动。

第三条  坚持“安全规范、开放共享、服务育人”原则,实行“申请部门主责、工作坊执行、教务处监管”的协同管理机制。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

第四条 申请使用部门(学院)职责

(一)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拍摄内容承担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意识形态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要求);

2.学术伦理及版权合规性(无抄袭、侵权风险);

3.内容真实性(不传播虚假信息)。

(二)分类审核要求

1.教学类项目由课程所属学院审核;

2.科研类项目由课题项目负责人和所属学院双审核。

第五条 数字人文工作坊职责

(一)内容复审与执行监督:对申请部门提交的内容进行技术合规性及形式要件复审,调配技术团队支持;

)资源统筹管理:根据教学安排及设备空闲情况,统筹调度拍摄任务时段,单次拍摄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天;

日常运行管理:负责设备运维、安全巡检及使用台账管理,保障规范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保持演播室干净整洁。

第六条  教务处职责

(一)对免费额度内的校内项目进行调配和备案;

(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社会服务项目效益;

(三)不定期对已完成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的一致性进行抽查;

(四)组织对数字人文工作坊的年度考核。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使用申请

(一)适用对象:全校师生合作单位。

(二)申请流程

1.填写《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明确用途、时间及设备需求;

2.提交至数字人文工作坊由工作坊对拟拍摄/制作内容形式合规性、资源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审批;

3.教务处备案后可开展拍摄/制作。

第八条 使用规范

(一)按申请内容规范操作设备,禁止私自改装或外借;

(二)使用期间保持环境整洁,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

(三)高风险项目(如直播、大型设备联动)需管理员全程监督。

第九条 登记台账

(一)每次使用填写《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使用登记台账》(附件2),记录设备状态、使用人及管理员签字;

(二)台账按学期汇总电子档并提交教务处备案,纸质版存档不低于3年,作为考核与追责依据。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设备与操作安全

(一)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学期提交维护报告;

(二)设备损坏赔偿标准

1.自然损耗:由维护资金承担;

2.人为损坏:按购置价120%赔偿

第十 应急预案

(一)数字人文工作坊制定火灾、断电、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处置流程;

(二)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师生购买安全类相关保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章 设备维护与资产管理

第十 维护责任

(一)数字人文工作坊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每季度全面检修1次;

(二)设立专项维护资金(≥1万元/年),用于耗材更新及非自然损耗维修。

第十 资产登记

(一)建立设备资产清单,记录型号、购置日期及使用状态;

(二)资产变动需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

第十 成果转化目标

(一)每年为学校提供免费基础录制服务不低于200小时,包含:

1.校级精品课程录制;

2.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录制;

3.校园官方宣传片制作(不超过2部/年)。

(二)免费时长(仅限校内教学科研及官方宣传,社会服务类项目不计)用尽后,数字人文工作坊按市场价收取基础服务费。

第十 资金管理

数字人文工作坊每年须按规定划拨不少于3万元至学校账户,其中:

(一)不少于2万元用于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学改革及学科建设;

(二)不少于1万元用于设备维护。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

(一)数字人文工作坊每年12月向教务处提交运行总结报告;

(二)教务处会同文学与传媒学院从以下维度评估:

1.设备完好率(≥95%);

2.成果转化达标情况;

3.师生满意度(抽样调查≥80分)。

第十八条 结果应用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限期3个月整改;

(二)连续两年不合格:终止合作协议,重新招标运营团队。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铜仁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使用申请表

      2.铜仁学院虚拟演播室使用登记台账



铜仁学院教务处

数字人文工作坊

2025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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