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当前,新疆、西藏、四川等地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我省多地报告出现了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师生在实践教学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疫情形势,加强与实习基地或单位联系,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扎实做好权威信息传达、思想教育引导、解疑释惑等工作,通过网络、电话、微信、校友邦APP等多种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
二、各学院要强化实习指导老师(带队教师)疫情防控责任。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实习工作动态,提醒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减少因流动造成的风险,确保人身安全。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要与家人、班主任或辅导员、带队教师及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三、各学院要强化危机识别与干预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引导学生不要形成焦虑情绪。各级实习管理人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情绪及行为异常的关心关注,时刻掌握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发现问题或者隐患,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四、各学院要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发现实习学生、实习指导老师出现各种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感染症状如发热、干咳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妥善处置。实习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干预,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
五、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