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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关党委2023年10月份三会一课、 党员活动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09:37:27  发布人:  浏览量:

机关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校机关党委实际,现将2023年10月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党员活动日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及推荐清单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第一批主题教育情况和第二批主题教育安排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信;

5.习近平重要文章《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求是》2023年第 18 期);

6.习近平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全文);

7.习近平在浙江、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8.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9.各支部根据主题教育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内容。

三、党员活动日安排建议

1.主题:各支部自定 。

2.结合支部实际,自主安排有关事项,可与党员组织生活、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等结合起来开展。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党味”浓厚。

3.各支部采取“双随机”提问抽查方式检验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成效。

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结合党支部实际完成规范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一是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及时通知党员在复兴壹号小程序10月13日下午5:00前交入系统里。二是讲授党课、微党课(第四季度党课12月30日前完成)。围绕主题教育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三是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四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组织学习。

中共铜仁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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