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田* | 性别 | 男 |
年龄 | 22 | 职业 | 工程师 |
信访部门 | 校长信箱 | 问题类别 | 其他 |
主题 | 投诉 | ||
内容 | 大数据学院李旺老师,未经学校和院里面的许可,私自带培训机构去他上课的班上宣传,最后诱导学生去那个培训机构培训,后来才知道这家培训机构是李旺的同学与其他人开的; 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去了之后那个机构什么也没学到,全是些在学校都可以学到的东西,连一个其他大公司的证书都没得。 |
受理部门 | 校长信箱 | 计划完成时间 | 2019-12-16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12-16 |
答复内容 | 同学,你好!来信已收悉,我校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你在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李旺老师出于对同学们就业指导的职责,主动联系相关培训机构给予就业指导。其过程中李旺老师没有强行要求同学们去参加培训,并强调由同学们自行决定是否要参加培训,不存在诱导现象。 2、关于你提到的培训知识与证书方面的问题,这与你在培训之前与该培训机构签署的协议有关,其具体情况我校无权查证。 3、在培训结束后,该培训机构向你推荐了省外的一家企业,你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离家远希望能到贵州上班,故你离职。之后该培训机构再次向你推荐了一家贵阳企业,你上2天班后,又因为你个人原因离职了。该培训机构已尽到向你推荐就业单位的责任。 希望我的回复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请与大数据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8121276。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