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陈** | 性别 | 女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校长信箱 | 问题类别 | 求助咨询 |
主题 | 关于医疗保险 | ||
内容 | 这学期开学学校让交医疗保险,但是我有一个疑问:我们在家里交过了的也要交,让以学校的为准,我想问学校的这个医疗保险是可以和家里的叠加使用么?如果不可以我们买过了的为什么还要再买,您不觉得这是在浪费学生的钱么? |
受理部门 | 校长信箱 | 计划完成时间 | 2019-09-17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09-17 |
答复内容 | 同学: 你好,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该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有关学校应积极动员学生参保,保证在校学生应保尽保,所以同学们大学4年期间都应该在学校所在地投保。同学们在家投保是按自然年计算,从1月到12月,在碧江区社保局(学校)投保是以学年度为单位,从今年9月到次年8月31日,投保首年与在家所购买的医疗保险有4个月(9、10、11、12)重复,在学校投保后在家不需再投保,在大学的后3年不存在重复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