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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专题学习《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日期:2022-08-26 00: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2022年8月26日,财务处全体干部职工在8130会议室专题学习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学习会议由蒲天银处长主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要求,促进高等学校发展。2022年6月,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称《制度》),推动提高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本次修订以落实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体现高校财务特点为原则,并与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保持衔接,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如下内容: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高校财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制度》作相应调整和细化,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依法举借债务等要求,增加高等学校实行成本核算的规定,调整财务报告、资产管理相关条款;三是提升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精神,提出对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背景的明确要求;四是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高等学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按规定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本次学习只是简要地了解制度修订的一些变化。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持续加强学习制度内涵,强化提升业务能力,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好务。


(编辑:杨群  一审:杨群 二审:陈尚荣  三审:蒲天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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