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贵州省铜仁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即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强应用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及武陵山区特色鲜明、开放创新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
2.学校定位
1) 办学类型:教学型、应用型。
2)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探索研究生教育。
3) 服务面向:立足黔东,面向全省,辐射武陵。
4) 人才培养目标: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基础坚实、实践能力较强、人格品质健全、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5) 发展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及武陵山区特色鲜明、开放创新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
6) 学科专业定位: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突出应用、培育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逐步实现由单一的师范类专业向多科性应用型专业的转型,形成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铜仁学院坐落于“中国西部名城”——贵州省铜仁市,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0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明德中学(1920-1951)。此后历经贵州省铜仁师范学校(1951-1978)、铜仁师范专科学校(1978-1992)、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2-2006)等历史时期。其间,铜仁地区教育学院(原铜仁地区进修学校)、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原铜仁县师范)、铜仁地区林业教育培训中心以及铜仁地区苗圃场先后并入。2006年2月14日,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全日制本科院校,更名为铜仁学院。2015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川硐教育园区,实现了“一校一址”办学目标。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获得贵州省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加入教育部指导的地方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2015年,跻身贵州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省级试点高校行列;2016年,增补为贵州省“十二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910余亩,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实验实训中心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2万册,电子图书283.3万册。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841人,专科生1038人,预科生532人,留学生211人。学校有教职工929人,其中,专任教师数571人,具有博士学位95人、硕士学位364人,教授(含二级、三级教授)92人,副教授286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20人。教师中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千创人才1人,国家863计划首席专家1人,贵州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1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人,贵州省十百千人才4人,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6个,铜仁市市管专家10人,省内外高校专兼职硕士生导师52人。
现有国家民委武陵山片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贵州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区域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院士工作站及分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科技孵化平台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高校工程中心3个,省高校产学研基地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1个。建有梵净民族文化研究院、梵净生态研究院、梵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平台28个。近年来,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30项,省部级课题263项、委托课题124项,获得专利116项,出版专著104部,公开发表论文3063篇,获得科研经费5411.18万元。仅2016年,我校就获9项国家级项目,资助总金额达222万元,创历年新高。在2015年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我校获奖11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在贵州省地方新建本科高校中名列第1名。在2016年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中,我校荣获三等奖1项,实现了我校在国家级奖项上零的突破。
学校与各区县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铜仁市药品监督局管理局、铜仁市水务局、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国移动公司、东太集团、威顿化工、金丰锰业、梵净山经济植物基地等200余家行业、企业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形成了“校政企协同、产学研一体”的新型利益共同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发展思路,注重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泰国斯巴顿大学、印度尼西亚玛琅穆哈默迪亚大学、老挝琅南塔省教育厅、台湾玄奘大学等50余所国(境)外大学和教育机构实施多元化合作交流。特别是与柬埔寨共建的“柬埔寨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成为了我省与柬埔寨教育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唯一高校。从2013年开始国际化办学以来,我校已招收来自埃及、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巴基斯担、泰国、老挝、柬埔寨、喀麦隆、乌干达等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新增留学生人数居全省第一。先后选派300余名师生赴美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师生出国(境)研修访学日益常态化。
学校特别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和各类活动中,组建各类学生社团60余个,形成了校园文化活动月、大学生社团文化节、廉政文化进校园、黔东作家进校园、一院一品牌等校园文化特色。近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30余项,省部级奖励300余项,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5项,涌现出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和中国五四青年奖章的学生张蕾、国家红十字会“爱心大使”和贵州省“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称号的教师李怡净以及“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王时江等一大批优秀师生。
近百年时光荏苒,沧海桑田。时至今日,学校已形成了个性丰盈、特色鲜明的“明德、致用”“铜仁需求、国家标准”“依托梵净、服务发展”“苦心励志、追求卓越”四大核心办学理念,培养培训了数以万计的各条战线优秀人才,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铜仁学院将秉持“苦心励志,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根据“上水平,出特色”的总体要求,按照“山”字型人才培养模式,坚定不移地走“地方性、服务型、特色化、开放态”的转型发展道路,昂首阔步朝着全面建成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的目标转型跨越、奋勇前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铜仁学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机构设置看,学校内设党群、行政机构18个(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国资处、财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审计处、统战部、招就处、资助中心、纪检监察、工会、国际交流处、发展规划处),学校设有10个专业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特色学院(乌江学院)。
二、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2939.0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3220.25万元,增长44.48%。主要原因是:1.2017年度人员的增加以及职工整体工资的增加;2.基建收支较2016年增加了4477.89万元;3.专项收支较2016年增长较大。
(二)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65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2.19万元,占65.12%;事业收入1690.50万元,占4.37%;其他收入11794.29万元,占30.5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7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9.57万元,占63.39%;项目支出13828.78万元,占36.61%。
(四)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504.5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8885.65万元,增长47.72%。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学生人数的增加导致用于学生的奖助学金及生均拨款的增加。
(五)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17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2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88.01万元,增长60.71%。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职工的增加及工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16年高等学校生均拨款项目、高等学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精准扶贫专项经费的实施经费投入比较大;三是17年的教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财政由财政统一发放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9 万元,占0.11 %;教育支出(类)支出23976.38万元,占91.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806.53万元,占6.9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62.63万元,占1.3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90.58万元,支出决算为 26174.54万元,增长79.39%。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职工的增加及工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16年高等学校生均拨款项目、高等学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精准扶贫专项经费的实施经费投入比较大;三是17年的教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财政由财政统一发放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的预算。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年初预算13666.84万元,支出决算21906.22万元,增长60.29%。具体情况如下:
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13666.84万元,支出决算2189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人数的增加以及工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年中专项经费追加较多。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的预算。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7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70.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的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91.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在了高等教育支出里面。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14.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在了高等教育支出里面。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年初预算923.7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减少100%。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23.7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7年住房公积金纳入每月工资福利支出中。
(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2.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的预算。
(六)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94.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6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1.54万元、津贴补贴1500.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36.96万元、绩效工资361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1.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2.00万元、离休费7.11万元、退休费51.98万元、生活补助20.33万元、助学金44.22万元、奖励金2485.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50万元。公用经费35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9.53万元、印刷费81.40万元、咨询费38.37万元、手续费1.53万元、水费209.01万元、电费233.01万元、邮电费37.91万元、物业管理费153.24万元、差旅费679.59万元、维修(护)费167.49万元、租赁费97.89万元、劳务费438.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83.24万元。
(七)贵州省铜仁市铜仁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及预算数都为0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全部由事业收入安排的,未动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度一样,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三公”经费也是全部由事业收入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全部由事业收入安排的,未动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6年均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全部由事业收入安排的,未动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全部由事业收入安排的,未动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年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学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铜仁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和上年相同。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铜仁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铜仁铜仁学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工作研究项目发生的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所有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反映发生的用于中职教育的支出。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政府转移支付的部分用于中职助学金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政府转移支付的部分用于中职办学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发生的污水处理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发生的特困生补助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公租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应用于学生就业发生的支出。
铜仁学院
2018年7月20日